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6万元买的“原始股”血本无归
专家:市面上原始股推荐大都是陷阱
本报记者 李稹

  “我的血汗钱就这么泡汤了。”日前,家住杭州市南肖阜的杨大伯在朋友的推荐下,花6万元购买了上海某中介公司推荐的“拟上市股”:“当时中介经纪人告诉我,这样的股票一上市就能翻一倍。他还说一般这种内部消息是不对外透露的,因为是朋友介绍,再加上他同情我这两年炒股亏了这么多,才会把手头上不多的会员名额让给我。”
  然而,用自己“养老钱”购买的原始股却迟迟不见上市,杨大伯再去询问时,朋友却支吾着说,那个经纪人早已辞职。杨大伯赶到中介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他,该公司根本还没有上市计划,杨大伯可能被经纪人骗了。急得团团转的杨大伯问记者:“我这笔钱该向谁讨回呢?”
  带着杨大伯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得知的情况是:原始股行销的骗局近年来时有发生,除了外省的一些中介公司外,我省也有不少证券营业机构的经纪人参与其中。
  本月初,浙江监管局发出第99号公告,点名批评了巨田证券文三路营业部、恒泰证券凤起路营业部、联合证券庆春路营业部,这三家机构对经纪人管理存在漏洞,给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据浙江监管局的调查,今年2月至5月,巨田证券杭州文三路营业部经纪人王轶及其下属人员利用虚假文件资料,多次在营业部向客户推销由成都托管中心托管的鑫炬矿业等股票,导致9名投资者受骗,涉案金额超过80万元。今年3月,王轶转投恒泰证券杭州风起路店,继续故伎重施,再次导致6名投资者受骗,涉案金额约30万元。
  据浙江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傅敏介绍,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两种:对公开发行的,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且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目前为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对非公开发行未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首先要符合《公司法》有关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规定,其次不得公开转让,投资者之间可以协议转让。
  “因此,市面上原始股推荐大都是陷阱,投资者千万要提高警惕。”傅敏借助本报提醒投资者。
  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原始股骗局在全国范围内越演越烈,有关部门已高度重视,监管、处罚的相关法律呼之欲出。